一、村镇银行办理条件
1、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5%,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2、村镇银行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3、法人企业投资者成立满2年以上,最近两年盈利;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
4、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以上。
5、主发起银行必须经当地银监局审批同意。
二.村镇银行申办服务建议
1、必须有银行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
2、具有符合银行经营条件的办公场所。
3、建议非金融机构出资方为经营能力与社会影响力都较好的法人企业。
4、村镇银行主发起行除监管评级达二级以上(含)、满足持续审慎监管要求外,还应有明确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战略规划、专业的农村金融市场调查、详实的拟设村镇银行成本收益分析和风险评估、足够的合格人才储备、充分的并表管理能力及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能力、已经探索出可行有效的农村金融商业模式以及有到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内在意愿和具体计划等。
三.村镇银行申办周期
资料齐全18-20个月(含筹建期与开业期)。
四.村镇银行申办费用
根据发起方股东资质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