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好消息!1月15日,国务院的新闻发布会上再次明确了,继续减税,2019年小微企业标准大幅放宽!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而上周国务院还提及增值税起征点提至10万,小微企业所得税负降至5%和10%!简直是史上最大的减税!这个政策对会计的工作和学习都有着重大的影响,我们来看一下!
几个重点内容提前知晓:
国务院总理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以下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一、增值税起征点提至10万,小微企业所得税分段减按5%和10%征收!
一是大幅度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低至5%和10%。这一优惠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小微企业标准大大放宽优惠大大增加!
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小微企业标准大大放宽,2019年还要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
1、标准大大放宽!
许宏才表示,小微企业放宽后的条件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接下来我们用实际金额税收来给大家算一下这个是怎么样的
某企业,资产总额2000万,有100个员工,如果2019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24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①在2018年,企业无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240*25%=60万元
②2019年,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都符合小微企业标准:
(1)拆分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140万
(2)不超过1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0*25%*20%=5万
(3)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40*50%*20%=14万
(4)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5+14=19万
三、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10万
按照此前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本次短时间再出新政,大幅度提高优惠力度,说明国家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加码。如果是季度申报,一个季度30万销售额均免征增值税,一年可以免征120万。
不过这实操上应该并没有那么美好,除了部分进项不得抵扣的业务(如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等),大多数客户都会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则需要自开或代开3%税率专票。
新政策热点问题5问5答:
一、增值税如果按季度申报,会是30万吗?
如果是季度申报,一个季度30万销售额均免征增值税,一年可以免征120万。
二、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放宽了,对资产总额有新的要求了吗?
之前,财税〔2018〕77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现在资产总额上升到5000万啦!
(3)2019年政策仍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等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
三、这么好的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
会议明确了新政策可追溯至2019年1月1日。
四、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会一直存在吗?
不会,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是3年。
五、减税效果预计会怎样?
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